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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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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23 编号: 66215 有效期至:
名    称
债券转让
交易类型
转让
地    址
城西
商铺类型
[土地尾楼]
价    格
面    积
平方米
联 系 人
雷静
电话号码
13572444626
商铺简介
西安中登文景时代房地产投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委托贷款债权

▶项目名称:
“信达新兴资产-西安中登文景时代房地产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债权 

▶业务类别:债权转让 

▶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债权明细: 
 26780 万元本金
 27486.78 万元利息
(截止2018年8月31日) 

▶债权裁定情况:
经仲裁确权后,目前在西安中院强制执行中

▶债务人基本情况:
西安中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日。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276699829XN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道138—1号中登大厦26层。

注册资本9800万元。
其中,宋玉庆持股5292万元(占比54%),宋宽持股4508万元(占比46%)。

债务企业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该公司开发项目以高层楼盘、居住小区为主。相继开发了“中登家园、中登-文景时代、中登-城市花园”等项目。 

▶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1:
陕西中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15日设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红梅,实际控制人宋玉庆,住所地西安泾河工业园泾渭一路,经营范围是桥梁道路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等。

保证人2:
宋玉庆,男,出生于1960年11月20日,身份证号:642101196011200519。宋玉庆现为西安中登控股股东,中登集团实际控制人,陕西省政协常委、陕西省江苏商会会长。 

▶抵押物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西安中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西安市经济开发区文景路与凤城九路十字东北角的“中登-文景时代”1期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46570.2平方米)及其3-9号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在建工程;
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已申请西安中院查封。 

▶对受让方的要求: 
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西部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静  梅琳悦
联系电话:
13572444626/16602909469 

02
陕西宝太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项目招商预挂牌公告

▶项目名称:
陕西宝太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业务类别:债权转让 

▶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债权明细:  
债权本金17724万元
利息17,729.05万元
本息合计 35,453.05 万元
(截止2018年8月31日)

▶债权裁定情况:
主债权、抵押权合法有效,全体保证人、共同还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主债务人的股东为陕西宝太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仅为开发五洲中央公园项目,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60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钢材、卫生洁具、机电(汽车除外)产品、制冷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 

▶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之房屋经营公司为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下属国有企业;
李富国为主债务人前实际控制人,与朱莉实为夫妻关系、与李莎系父女关系;
其余保证人均系李富国实际控制企业。 

▶抵押物基本情况:   
位于陕西省宝鸡市经二路160号,系商业用房,目前正在改建中。 

▶项目推介材料:

一、项目主债务为陕西宝太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风控措施为: 
(1)主债务人以位于宝鸡市经二路160号五洲中央公园(原名均利国际广场)7.4万㎡的商业用房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
(2)由保证人宝鸡市房屋经营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房屋经营公司)、宝鸡太平洋西部商业有限公司、 李富国、朱莉、李莎、五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共同还款人陕西宝太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以其持有主债务人的股权设立以原债权人为第一顺位受益人的股权信托。    

二、项目已经诉讼,法院刚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主债权、抵押权合法有效,上述全体保证人、共同还款人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尚未申请强制执行。

▶在诉讼中债权人已实际保全的财产:
7.4万㎡抵押房产、项目用地60亩、保证人房屋经营公司位于宝鸡市的5315㎡商业用房及办公用房、政府应支付主债务人的约5000万元补偿款、保证人朱莉、李莎位于西安市的196㎡共有住房。  
  
▶对受让方的要求:
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西部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静  梅琳悦
联系电话:
13572444626/16602909469 

03
陕西时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招商预挂牌公告

▶项目名称: 
陕西时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业务类别:债权转让 

▶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债权明细: 
56412.58万元本金
26916.19万元利息
(截止2018年8月31日) 

▶债权裁定情况: 
胜诉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查封时丰公司33.33%股权。

▶债务人基本情况:
陕西时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开发时丰中央公园项目,除时丰中央公园项目外,再无其他项目,二级开发资质。 

▶担保人基本情况:
余涛、吴秦两自然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抵押物基本情况:
余涛、吴秦两自然人持有的时丰公司33.3%的股权质押。

▶项目推介材料:
时丰公司开发的东姜村城改项目位于雁塔区长安南路地铁2号线三爻站以西800米,东仪路延伸线与雁环路交汇处,西接电子正街,距即将开发建设的千亩清凉山森林主题公园仅50米之遥。

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627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434亩,总建筑面积约120万平方米,社区内部规划有品牌幼儿园、10万平米商业体、会所等物业,绿化率40%。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时丰公司开发的东姜村城改项目目前尚未完成村民回迁安置,项目土地尚未进行招拍挂,存在超建问题,吴涛、吴秦33.33%股权被其它案件查封;

同时信达管理的达泰基金还注资一亿元,持有时丰项目66.7%的股权。 

▶对受让方的要求:
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西部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静  梅琳悦
联系电话:
13572444626/16602909469 

04
陕西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加债”
项目招商预挂牌公告

▶项目名称: 
陕西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加债”项目 

▶业务类别:
股加债资产转让 

▶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债权明细: 
109491万元本金
22048.66 万元利息
(截止2018年8月31日;包含股加债) 

▶债权裁定情况:
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 

▶债务人基本情况:
陕西长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己投资合伙企业持股66.67%、曾克剑持股30%、曾萍持股3.33%。

该公司目前开发的西江月项目是西安市雁塔区重点城中村(西姜村)改造项目,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和南三环交汇处,属西安市主城区的核心区域。

该项目规划以普通住宅为主,辅以底商、车位、幼儿园等。项目已建成存货余值较高,未开发土地面积较大。 

▶担保人基本情况:
陕西长通股东曾克剑及配偶连带责任保证;关联企业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物基本情况: 
曾克剑、曾萍所持陕西长通33.33%股权质押;
关联企业部分现房车位抵押等。

▶债务人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世家星城65号楼10402室 

▶债务人所属行业:房地产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项目亮点:
①城改项目,地处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与南三环交汇处,属主城区核心地段,区位优势明显。
②已建成存货余值较高。
③未开发土地面积较大。

▶对受让方的要求:
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西部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静  梅琳悦
联系电话:
13572444626/16602909469 

甘肃地区

05
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项目

▶项目名称:
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业务类别:债权转让 

▶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债权明细: 
40690万元本金
34220.94万元利息
(截止2018年8月31日,违约金另算) 

▶债权裁定情况:
终审裁定支持我公司诉讼请求,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 

▶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名称:
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务人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开发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11层

债务人所属行业:有色金属

债务人经营范围:
1、有色金属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国家监控、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锌精粉、不锈钢薄板(卷)、不锈钢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注册资本:59000万元
存续状态:已停业 

▶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1:
名称: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开发区高科大厦11层
所属行业:有色金属

经营范围:
1、化工产品、硫酸钾、冶金产品的生产、销售(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等除外);

2、有色金属、矿产品(许可经营项目除外)、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金属制品、焦炭、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3、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4、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存续状态:已停业

▷保证人2:
名称:
四川会东县发箐乡老山铅锌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汇金路三河宾馆三楼
所属行业:有色金属
经营范围:
铅、锌、铜等有色金属及其他非金属矿开采、洗选、冶炼、加工及采矿。
注册资本:3610万元
存续状态:半停业

▷保证人3:
自然人王应虎与王涛、王辉为父子关系,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 

▶抵押物基本情况: 

担保措施包括:
1、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会东县发箐乡老山铅锌矿有限公司90%股权提供质押;

2、王辉以其持有西安鑫海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提供质押;

3、会东县发箐乡老山铅锌矿有限公司以其老山铅锌矿采矿权提供抵押;

4、由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会东县发箐乡老山铅锌矿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应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辉、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涛及其配偶提供不可撤销的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资产现状:
此项目系我公司2013年10月收购的债权类资产,重组后于2016年4月30日整体逾期。

2016年5月分公司对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启动诉讼程序,目前已取得法院终审胜诉判决并进入执行阶段。

▶主要查封以下资产:   
(1)王涛持有的ST 华泽84191525股股票、王辉持有的ST 华泽107441716股股票,查封期限为2016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13日;
   
(2)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昆明路8号土地土地两块。
土地证号:
分别为西莲国用(2008出)第568号地号为LH9-8-59-5
面积:
分别为80466.6平方米
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
使用期限:均为50年
终止日期:2051年4月3日
土地登记:五级
但该两块土地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前已经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先查封;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5日;

(3)会东县发箐乡老山铅锌矿有限公司对老山铅锌矿的采矿权,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王应虎、王涛、王辉在西安市拥有的12套房产,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5日;
    
(4)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90%的股权,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

(5)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大宝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
王应虎、王涛、王辉持有的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

(6)王辉持有的西安鑫海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5日;

(7)王应虎持有的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的股权,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

(8)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陕西华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查封期限为2017年5月30日至2020年5月29日。  

▶对受让方的要求:
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西部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静  梅琳悦
联系电话:
13572444626/16602909469

06
庆阳市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项目

▶项目名称: 
庆阳市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业务类别:债权转让 

▶地区:甘肃省庆阳市 

▶债权明细: 
 17172.77万元本金
(项目余额17407.70万元)
 1219.52万元利息
(截止2018年8月31日,违约金另算) 

▶债权裁定情况:
二审已开庭,尚未宣判。 

▶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名称:
庆阳市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务人注册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广场路14号

债务人所属行业:房地产
债务人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经营),房屋租赁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担保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赵智霖、李小梅,夫妻关系,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

▶债权资产现状:
该项目剩余应收重组债务本金17172.77万元
应收重组债务补偿金1219.52万元
违约金另算(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二审判决书为准)
应收债权合计18392.29万元(不含违约金)。
项目已逾期,已起诉,即将下达二审判决。

▶担保措施包括:
(1)智霖实业以其所有的位于庆阳市广场路13号智霖大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502.18㎡)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智霖房产以其所有的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豪庭春天住宅小区 1#、2#、4#商铺(总建筑面积:1,5016.43㎡)和12#、13#46套住宅(总建筑面积:7143.86㎡以)及3#商业楼1701、1801两套商业(总建筑面积:953.90㎡)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3)李小梅以其持有的智霖房产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4)李小梅、赵智霖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1、 抵押物价值充足。抵押给信达公司的房产类抵押物的市场价值经评估中介机构评估为40455.72万元。

2、经信达公司申请,法院已查封智霖房产开发的豪庭名苑项目房产30套(全部为首轮查封)、豪庭春天项目房产127套(其中:首轮查封39套房产,轮候查封23套,抵押信达公司名下65套)。 

▶对受让方的要求: 
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西部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静  梅琳悦
联系电话:
13572444626/16602909469

适合范围
[土地尾楼], [投资项目]
 
   
 
债券转让
视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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